海棠书屋 > 言情小说 > 重生茶艺男神 > 第212章 撩个温茜姐姐
    燕京是一个什么城市?
    都说是燕海羊深,四大一线城市!
    可在林诚的眼中,燕海是一档,羊深是另一档。
    在某种意义上,国内真正的一线城市只有两个,一个是天海,另一个就是燕京。
    燕京的地位是极为特殊的, 在房价上的表现甚至要超过被誉为经济心脏的天海。
    比如在如今2010年的年末,燕京的平均房价已经超过了两万多,而在林诚所在的定海区,均价更是超过了三万,都快要到三万五的地步了。
    这还是均价,贵的小区上到四万很正常。
    要是再往里面进去点, 到了二环那地段……
    啧啧,就算是天海的张家嘴, 那座号称“亚洲第一豪宅”的汤臣一品,那都是弟弟,得往后稍稍。
    “实在是对不起啊,我没想到昨天晚上,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情!”
    温茜满脸愧疚的模样,哪怕道歉了一次又一次,仍旧非常的抱歉。
    人家咖位高出自己好几个档次的小林总,又是亲自开车送自己回家,又是扶自己上楼,还被自己吐了一身,完了还得守着自己过夜,生怕她半夜被自己的呕吐物噎住气管。
    累死累活的耗到快天亮才睡着,结果第二天还被她给误会了,挨了一顿臭骂。
    这简直就是九台压路机丢了一台——八個压路!
    不过……
    他居然什么都没做!
    一想到这点,温茜的心情就颇为复杂,不知道该庆幸,还是该失落。
    一方面,绯闻满天飞的林诚,实际上比她想象中的, 要正人君子多了,妥妥的当代柳下挥,坐怀不乱啊!
    可在另一方面,他居然什么都没做?
    好歹我也是美女好吧!
    温茜撇撇嘴,多少有点不甘心。
    “昨天我送你回家,今天你帮我介绍房源,也算是扯平了!”
    “当然,该赔的钱,还是要赔的。”
    林诚换上了另一身衣服,是他临时打电话,让瑞吉酒店的工作人员,专程把衣服送过来的。
    至于被温茜“玷污”的那套衣服,他本想直接扔了,却拗不过温茜的意思,非要亲手洗干净,三洗三晒,整得干干净净的再换给他。
    “嘿嘿嘿,那个……能不能打个折啊?”
    “你看我房子刚买, 还是贷款的。300万的房子,我都首付一半了, 每个月还得还一万块钱,得还上整整20年呢!”
    “唉,您就同情同情我这可怜的劳动人民吧!”
    温茜抱着他的手,眨了下眼睛,“好不好嘛,哥哥?”
    “停停停,姐姐,你可大我十岁呢!”林诚连忙打住,都有点无力招架了。
    28岁的温茜,看似年纪大了点,可她并不是那种越年轻越好的女人。
    反而像白酒,需要长时间的高度发酵,年份越久,韵味越足。
    前世的林诚,第一次在电视上喜欢上这个女人的时候,她已经是35的“高龄”了。
    不过,那一颦一笑,着实勾人,就特别有味道!
    “啊?你八岁就长这么大了?”
    “这特么是八岁?”
    温茜瞪大眼睛,惊讶的看着他。
    “对对对,我三岁就跟我妈一样高,五岁就跟我爸一样高,八岁就长这样了!”林诚无奈的认怂。
    “哈哈哈哈……弟弟,你说话可真有趣!要不是姐姐有男朋友了,我都想考虑考虑你了。”温茜笑得花枝乱颤。
    “我这不是跟你对台词嘛!”林诚说道。
    “对台词?什么台词?”温茜没听懂。
    “让子……咳咳,没什么,还是看看远处的清江吧!”
    林诚突然想起来《让子弹飞》得到下个月才上映。
    刚才的温茜并不是在跟他玩梗,只是单纯的撞上了那个梗。
    岔开话题后,林诚走到阳台,从8楼的高度眺望出去,隐约能看到一条小河。
    “怎么样?我家这风景还算不错吧!”
    温茜跟了上来,微风吹着发丝,略显凌乱的飘在脸上,却更添几分成熟的风韵。
    她,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。
    特别在不说话的时候!
    “嗯,确实还行,价格也算便宜!”
    林诚点点头。
    在燕京买套房,是林诚这次燕京之行的目的之一。
    毕竟,这里是天下心脏,首善之地。
    投资的尽头是买房收租,买房自然要买在最一线的超级城市。
    天海,燕京!
    这,就是王道!
    刚好,择日不如撞日。
    由于半年前在这里买房的关系,温茜认识几个中介,了解一些房源,就给林诚介绍了几套房子。
    “便宜?三万一平米耶,这也能叫便宜啊?”
    “为了在这里买套房子,我可是把几年前的积蓄全都砸进去了。现在啊,就怕房价下跌,只要跌一点,我就亏大了!”
    一想起自己的房贷,温茜就心疼不已。
    别看她又是演员,又是歌手,好像很赚钱的样子。
    可演艺圈向来是两极分化,贫富差距极其悬殊的行业。
    就说演戏吧,高一档的电影不去谈它,就像温茜这种演电视剧的,一集的片酬才两万块钱。而这部《赤婚时代》一共才30集,而她出场的集数,连一半都不到,撑死了也就赚个二三十万,就这还得扣税呢!
    但是,文华就不同了。
    自从上一部电视剧《雪狼》爆火,一炮而红之后,他在电视剧圈子里的身价,就蹭蹭蹭的往上涨,从原来的五六万一集,直接翻倍,一集涨到了十几万,据说起码是12万到15万一集的价格。
    如果这部《赤婚时代》还能再火一次的话,他的片酬那还得接着往上涨,以后指不定一集得涨到20万的天价。
    同样一部电视剧拍下来,温茜撑死了赚到三十万,而文华却至少能赚到三百万。
    十倍差距!
    “没办法,谁叫姐姐不红呢!”
    林诚摇摇头,叹息道。
    娱乐圈就是这样,人要是不红,再怎么努力都没用。
    人要是红了,躺着都能大把大把的捞钱!
    所以,很多明星为了红,为了出名,为了上位,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,完全可以说是无底线无下限。
    反正在这圈子里,红就是王道,没别的!
    “哎!”
    温茜撑在护栏上,一手托腮,抬头看着林诚,“你上次说,可以给我写首歌,保证能红的那种,真的假的?”
    “真的!”林诚淡淡说道。
    “真的?”
    温茜眉毛一挑,再次问道。
    “真的!”
    林诚点点头。
    “要不你先唱两句给我听听,姐姐喜欢的话,说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儿了!”温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。
    “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?
    拿什么跟伱作比较才算特别?
    对你的感觉,强烈!
    却又不太了解,只凭直觉。
    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,
    却又像风,捉摸不住!”
    林诚唱着,抬起她的手腕,轻轻一嗅,“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。”
    随即又蹲下身子,抬起了温茜脚上的高跟鞋,“像爱不释手的,红色高跟鞋!”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    温茜懵了!
    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,却又对我的感觉强烈?
    对我不太了解,全凭直接?
    觉得我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,又像捉摸不定的风。
    喜欢我手腕散发的香水味,对我穿的红色高跟鞋爱不释手?
    这……
    每一句歌词,都能对得上,明显就是一首情歌!
    他是在向我表白吗?
    可是我们才认识三天啊?
    但是……
    天才!
    他真的是一个天才!
    三国时期的曹植,能七步成诗。
    而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诚,居然能七秒成歌!
    自己只是随口一说,而他却当场唱了出来,唱的偏偏全是对自己的表白。
    一瞬间,自诩“大姐姐”的温茜,如硬糖融化,脸红到了耳朵根,就连白皙的锁骨都泛起了一层红晕。
    “你这首歌……叫什么名字?”温茜小声问道,如少女羞涩。
    林诚:“温茜!”
    温茜:“啊?”
    林诚:“that's a secret!对外的话,要不就叫《红色高跟鞋》吧!”
    “红色高跟鞋吗?”
    温茜低头,看着脚上的那双高跟鞋。
    刚好就是红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