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耽美小说 > 花开花落 > 凤莲(上)
    新雨过后,第二天早上推开窗户,清新的桃香扑鼻而来,部分红桃被昨晚的打落地上,形成一张桃红色的毯。
    雨滴沿屋簷落下,伸出手去盛住这水滴,冰凉的感觉自掌心散开,连最后一点睡意也被驱去。我收起微冷的手,随便抓起一件深蓝色的袍子便匆匆下楼。
    昨夜,这儿声色犬马,整夜荒淫;今晨,已经是繁华落尽,人去留钱。
    白日大伙儿都仍在睡梦里,整条花街人马鲜行,仿如荒城,只有到黄昏以后才开始热闹起来。只是我比较喜欢白天的花街,因为褪去一切慾望与淫乱,这里就只剩下一片寧静,黄鶯嘹亮的歌声,还有风过的馀韵,这些都是晚上花街无法听到的声音。
    在一棵桃树下高高仰着头,满树的桃红交织成一片天。
    我手往上伸,不由想摘下一枝开得格外灿烂的桃花,只是那花长得高,我撑起脚尖也无法把它摘下来。
    正要气馁,一隻白玉般的手忽然伸到我眼前,然后把那枝桃花摘下,那是一个长得极其俊秀的男子,衣着光鲜,打扮华丽,腰间所配戴的翡翠掛饰物更非民间百姓所有。他的眼睛很漂亮,眸光闪亮清澈,我可以在他眼睛看到自己。
    他薄薄的唇向上一扬,这样的风采,这样的风度,只要见过他一次,就永远都忘不掉他。
    「记得我吗?」他把那枝桃花递给我,「我就说我会回来找你的。」
    「嗯……」我随便应他一句。
    我记得他是几天前的一个恩客。几乎每位恩客都说我人长得漂亮,技术又好,必定会再来找我。事实是,有大部分人都不会回来的,即使会回来,一段时日过去,他们又会另觅新欢,所以我从不习惯记住这些恩客,更不会对他们投放任何感情。
    在花街,肉体被凌虐经够可怜了,我不想连心灵也要受到创伤。
    「我知道你必定不相信我,所以这天我来了!」
    他的手仍然握住那枝桃花,并没有因为我迟迟不伸手去接而感到生气。
    「嗯。」我仍然用单音回应着他,对住这个人,我真的说不出任何话来。我偷看他一眼,终于伸手去接过那枝桃,然而他却突然抓住我的手腕。
    「今天应该会是晴朗的一天,你跟我一起出去一下吧!凤莲。」他兴高采烈地说,笑得这个孩子,我还来不及拒绝他,他已经拉住我从后门开溜,只见他忽然回来过来,说道:「我叫玉堂。」
    嗯,玉堂。
    在遇见玉堂以前我从未到过花街以外的世界,因为在花街生活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花街是一个黑暗、堕落的世界,花街以外的人都会把我们当成是妖孽,所以自我七岁被卖入花街开始,我便跟外面的世界断绝联系,即使偶然要到市集购买日常用品,我都习惯坐轿。
    我十分害怕接触被阳光照耀的大街,我怕在世人眼中污浊不堪的我会在日光下成为眾人的焦点,作为男妓的我从来就只活在夜色之中,没能看到一丝光明。
    但是现在的我真的是跟着玉堂来到外面的世界了。两个男人牵住手穿越在市集间,途人时不时把目光投到我们身上,我可以感受到那名叫噁心、不屑的利刃在把我刺得千疮百孔,我很怕,很怕,想立即拋开玉堂的手,不料他竟然握得更紧了。
    「别怕。」他回头这样对我说。
    我看着他的眼,内心真的平静下来,他的手很温暖,我觉得那隻手蕴藏着很强大的力量,只要握住他的手,我的心里会暖烘烘的。我忽然变得不再害怕。
    即使过了很多年,我仍然记得这天他送了我一个布偶,而他自己也买了另一个跟我的凑成一对;我们一同去茶楼;我们一同看杂耍;我们……我们黄昏在九曲桥上吃冰糖葫芦……
    这天,是我生平第一次吃冰糖葫芦,亦是最后一次,冰糖在我口中融化的滋味我这一生也无法忘记。
    他俯身张口咬了一缺冰糖葫芦,黄昏夕照,他的身影特别优美,他得意洋洋地笑:「好甜,跟你的滋味一样。」我垂下手,低着眸,他紧张地问道:「有事吗?」
    「我究竟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?」
    他跟其他恩客不同,其他恩客即使口里如何说宠我,但除了钱,他们什么都无法给我,就是因为玉堂与眾不同我才觉得害怕,因为我知道我再与他相处久一点,我可能就会爱上他。
    爱上恩客并不是不被允许,只是爱上恩客,却是身为男妓的一个大忌。因为在花街,最可怜的人就是堕入爱河的男妓。
    玉堂他太好了!要爱上他很容易,即使在不久以后被他拋弃,我想我也不会去恨他。
    「我在你身上找到一份渴望被爱的心。你的寂寞,让我深深着迷。」他一把抱住我,我一时手滑,未吃光的冰糖葫芦就这样掉到地上,「我跟你一样,我一直都活在一个权力与虚偽的世界里。所以,请你爱上我!」
    一直收在心底里的渴求被人一语道破,曝露在日光之下,简单的一句话让我看清楚自己。
    生活在花街,被情慾和金钱所蹂躪,有谁不想要温柔,有谁不想要爱情?只是因为这些都不是遍体鳞伤的我们可以承受得来,所以我们从来都不会去争取。
    聆听着他悦耳的声音,我的手慢慢地举起,却又犹豫起来,没有回抱着他。
    心里有一把声音大叫不好,我看着九曲桥下河水反映着我们的身影,我看到两隻野兽——是的,两隻受伤的野兽相遇,然后互相舔着对方的伤口。
    他被我的寂寞所吸引,我为他的温柔所着迷。
    如果眼前有一条摇摇晃晃的木桥,彼岸就是幸福,哪怕桥下是地狱,即使会掉下去,任何人都会冒险往幸福扑过去。
    我不是贤者,也不是圣人,我只是一个俗人,我会受到眼前的机遇所迷惑,我逃不过幸福的诱惑。
    终于,我回敬了他的拥抱,我爱上这个用心拥抱着我的男人,儘管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,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遭遇。
    不过我是不会主动询问他的,我害怕知道得太多幸福就这样消失,只要他不要离开,而我亦可以安抚他……
    这样就可以了……这样就可以了……
    有些时候,幸福就是指模糊不清的爱恋。这刻,我放胆去爱。前人的痛苦,身后的犹豫,什么都没有所谓。
    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与眾不同的,就像我妄想可以跟其他活在花街的人不同一样。只是后来才觉醒自己跟别人一样。多年以后再回头,只怪当时自己太年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