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那一片遥远的江湖 > 第二百一十二章 绝望地牢
    也许是火光太过微弱的原因,对面的蟒蛇尸体看起来比我想象得要粗壮一些,横截面应该略大于万方客栈喝酒的碗口。它从头至尾长约一丈五,整个身子像一条粗细不匀的线段,卷曲成一个古怪的几何图形,一动不动。它皮肤大致与泥土同色,离头约五尺处有一个伤口,周围血迹斑斑,混合着泥土和沙子,有那么一点悲壮的味道。我似乎还能感觉到它的疼痛。
    它的头部正对着我。右眼血肉模糊,已经分辨不出眼眶的模样;左眼圆睁,残剑从正中间插入,周围没有血迹,显得出奇地干净,那样子看上去,就像街头艺人张开嘴巴吞掉了一柄长剑,外面只剩剑柄。
    它嘴巴张得很宽,似乎上下颚之间撑了一根柱子,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;几颗牙齿犹如钉子,随着火苗摇动的节奏,不时闪着亮光;舌头从上下牙齿之间伸出来,耷拉在下唇上,前面开叉,像一把奇异的上古兵器。
    它已经没有眼睛,我却明显感觉到了两道目光,利刃般直射在我胸前,脸上,乃至全身各处。这让我浑身不自在,简直不敢与它对视。多看了几眼,便觉得身上到处痒疼难忍,不由自主伸手去抓挠。
    我努力收回目光,低头观察自身。本来又脏又破的衣服,被磨得更加漏洞百出,多处可见紫黑色的皮肤和肌肉,火辣辣地像涂了很浓的辣椒水;没磨破的地方沾满了泥土和血迹,不知道是我自己的血,还是那条巨蟒的血。这身打扮走到街上招摇,可能不仅仅会被人当作乞丐,还会被当成有伤风化的疯子。这倒也名符其实,我本来就是江湖上号称老疯子的儿子。
    但是,让我以这副尊容去见那几个心仪的女孩子,却是万分不愿意的。我可以不在乎天下所有人的目光,但在三个女孩眼中,王大侠必须保持整洁潇洒的模样。
    所以,假如我能活着离开这个地方,第一件事,便是找个地方洗净身子,买一套像样的衣服换上。然后,想办法尽快召集三个女孩子,带她们走进一间上好的酒馆,找一张干净的桌子,一人坐一边,斟上一杯酒,气定神闲地讲述自己这一次的冒险经历:如何勇猛而机智地杀了一条巨蟒。当然,残忍地杀害并吃掉两只巨大老鼠之事,绝对不能提,那有损王大侠的形象。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忽然悲从中来。怎么从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走出去,我一点头绪都没有,从目前的情况看来,最终死在此处的可能性很大。我父母双亡,师父也已死去,在这个世上算是无亲无故,秀水镇上的江湖破事,也基本与我无关,死了就死了,没啥了不起,但一想到要就此与三个女孩子永别,便心如刀割,痛不欲生,比死还难受百倍。
    我头和背靠在洞壁上,疲惫不堪,悲不自胜,泪水抑制不住地涌出眼眶,流经鼻翼两侧,在下巴聚集,滴落到胸前。
    我本来想就此痛快地大哭一场,眨眼时透过泪水,再一次看到了对面死蟒可恶又可怖的头颅。这家伙张开的嘴巴似乎满含着嘲讽的笑意,我心中一冷,突然怒火中烧,堂堂王大侠怎么能在一条蠢笨的死蟒面前示弱?在嘲笑中痛哭失声,也太丢人了。我在秀水镇上,怎么说也算是风云人物,即便不想做英雄,也得有个视死如归的姿态。
    我眼睛一闭,挤出眼眶里所有的残留泪水,双袖在脸上一擦,立即恢复了冷然高傲的神态。我端坐不动,用眼角余光扫视周围的一切。除了火光偶尔摇曳,暂时没看到别的活物。连只苍蝇或蚊子都没有。
    我稍感心安。喘息慢慢平静下来。然后,我就听到自己肚子里在叫喊,声音就像闷雷。吃完两只烤老鼠之后,到现已过去三四个时辰,又与巨蟒进行了一番剧烈的搏斗,用尽了所有的气力,出了一身臭汗,饥饿适时地降临了。
    接着,我又意识到一个更严峻的现实:这里没有水喝。刚掉下来时,因为过分恐惧而思维陷入混乱,随后因过度疲劳而快速睡过去,几个时辰里,一直忽略了此事。现在才发现,假如不再有活物出现,喝不到它们身上的鲜血,我撑不过三天便会渴死。可是,如果真来一条庞然大物,我又对付不了。这似乎是一个生存悖论。
    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。再想太多也没意义,徒增悲观。如果注定要死,我还是希望死得有点尊严。而尊严的体现,首先就是要有个乐观的心态。
    我在身边聚集了几根松木,将它们全部点着,洞内顿时明亮如白昼。
    我四肢着地,不紧不慢地向死蟒爬去。爬行过程中一直不愿与它对视,只看着它那卷得奇形怪状的身子。我爬到它身边才收回目光,那个血肉模糊的脑袋,近距离观察起来,倒也没那么可怕,只是有点不堪入目而已,看久了让人恶心欲吐。
    我拔出残剑,在自己裤管上揩净血迹,费了很大的劲才切下死蟒的头,扔了很远的黑暗角落里。接下来便开始剥去它身上的厚皮,挖尽其内脏,剔掉那一根又长又大的脊椎骨,将剩下的蛇肉分成大小相同的许多块。手脚并用,全部运到火堆边。
    做这一切,我驾轻就熟。当初在荒原上练就的生存技能,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。这个过程没花太长时间,也没浪费我太多体能。
    现在,火堆边的那些蛇肉,全部烤熟之后,足够我吃上五天。
    我火堆旁以最舒服的姿势坐下来,用木棍挑起一块肉在火上烤。滋滋有声,香气弥漫,冲淡了我内心的恐惧与忧虑。这几乎成了一个美妙的时刻,可惜没有人可以一起说说话。假如现在朱玲、叶欣或阿红,三个女孩中的任何一个陪在身边,就是人生里一大享受,我绝对不会想怎么离开这个地方。即便三天以后死去,也算此生无憾了。
    可惜人生里总是遗憾太多。美妙而安静的时刻里,只有我孤身一人。
    烤熟手上的蛇肉,我又挑起另一块如法炮制。许久之后,所有的蛇肉都已烤熟,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排金块上。此时我已被它们引诱得按耐不住了,立即抓过一大块,狼吞虎咽,片刻之间吃了三大块。
    我打了个饱嗝,背靠墙壁坐着,仔仔细细地环视了一遍地上。除了地中央那一堆黄金依然如故,其它地方狼籍不堪,血迹斑斑。那张蛇皮胡乱地摊在地上,就像一个掏空了的长麻袋,看上去有点恶心,但并不像刚才那么恐怖。更令人恶心的,是它旁边那一堆模糊粘腻的紫黑色内脏。为了不让吃下去的熟蛇肉吐出来,我费劲地把目光移开了。
    我的目光重新自左侧开始,细心在地洞壁上探寻,试图找到巨蟒的藏身之所,或者是它进入此处的通道。我说过,这家伙体形如此巨大,所到之处必然非常显眼。但奇怪的是,我的目光自左向右,绕着洞壁睃巡了整整一周,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,没有蛇窝,没有洞口,也没有看起来像是巨蟒通道的痕迹。
    这太不寻常了。在精明的猎人眼中,狼有狼道,蛇有蛇踪,毫不谦虚地说,我的目光应该比精明的猎人更加锐利。可是,我怎么就看不出这条巨蟒来去留下的哪怕一点点迹象呢?
    我又将目光上移,在离地面更高的洞壁上索寻,一圈下来,仍然没什么发现。
    我再也按奈不住了,站起身子,从右侧开始,沿着洞壁慢慢地走过去,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。
    过程不细说了,结果是:一无所获。
    这一回我就不仅仅是疑惑,而是绝望。
    我本来的看法是,此处既有老鼠和蟒蛇,可能离外界并不太远。特别是蟒蛇,这东西不会凭空出现,它一定是从外面某个地方,经过一些缝隙或自己打洞钻进来的。而这家伙身子如此巨大,它能通过的地方,要么缝隙相当宽阔,要么周围泥土十分蓬松,那么,我饱餐蛇肉之后,也许能凭着一柄残剑,沿着蟒蛇通道,凿通一条逃生之路。
    但没有找到蛇踪,我心中那一点点逃生希望,就这么破灭了。
    洞壁坚硬冰冷,用残剑挖一个与我身子大小相当的洞窟,估计就得好几个月。要挖一条通往外面的道路,恐怕有生之年是干不成了。况且这里缺水,再过三天没想到出去的办法,我必死无疑。
    我拖着沉重的身子,爬回火堆边。
    其实,要说整个过程完全没有任何收获,并不十分准确,只不过这些收获对我逃生无益。一圈走下来,我找到并带回了上官飞鹰提到过的重要东西:几本纸质书册;还有就是江湖上人人觊觎的令牌。
    纸质书册两卷,外观上与我取火烧掉一半的那卷一模一样。
    按上官飞鹰的说法,金库里藏着的文件共三卷:第一卷,记录着聚鹰帮十万军队在各地的分布、地理、后勤供给情况,以及将帅的个性和能力;第二卷,记录官府在天下各个要塞的布防情况,包括优势,弱点,后勤,以及镇守将官的才能;第三卷是官府重要官员在册名单,分成三类,一类是已经被我们贿赂的,二类是有可能被贿赂的,三类是无法被贿赂的。
    我现在找到的是前两卷,刚才烧掉一大半的那一卷,确定是最后一卷,即重要官员名册。我每一卷都随意翻了翻,大部分文字不认识,更别说理解所记录的内容了。我很无趣地将它们丢在一边,心中并不为烧掉一大半书册而后悔或遗憾。这三卷书册,对追逐天下权力的人而言是宝物,对我却是一钱不值。
    令牌本来是装在一个精致的木盒子里,掉下来时盒子已经摔裂了,但令牌一块都没丢,整整十块,全部摊开在我身前地上。正如上官飞鹰所说,令牌全是黄金所制,长约五寸,宽约三寸,厚度约半寸;牌面刻有一些奇形怪状的文字,我一个都不认识;令牌的其中一个侧面雕刻打磨了的、不逞规律的锯齿,我粗略比较了一下,每块金牌的锯齿和文字都不一样。也就是说,每块令牌的形状都是惟一的。
    每块令牌相当于一把独一无二的钥匙,可以启动一股特殊的军队。聚鹰帮在天下各地训练了十支军队,总共十万人,十块令牌分别对应这十支军队。具体怎么对应,从令牌表面上看不出来,可以肯定的是,假如将令牌张冠李戴,不但无法启动军队,也许还会引来杀身之祸。
    我觉得,十块令牌都做成独一无二的形状,可能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,不至于被人随便拿到某一块令牌,便能随意调动一股军队。但是,上官飞鹰并不是个喜欢让人猜谜的人,哪块令牌对应哪一股军队,很有可能记录在三卷书册的第一卷中,或者至少有所暗示。
    我重又拿过第一卷册子,细心翻阅,果真在每一股军队的将帅人名之后,描画了一个正方形图案,正中间的锯齿纹路和文字形状,与某一块令牌分毫不差。若不是面前摆着令牌,你会觉得名字后面的图案,仅仅是个装饰品,很难想象那是个暗示。
    这个发现让我心中轻松了不少。
    在掉入这个洞窟之前,南宫玄逼迫我以令牌交换朱玲和阿红的性命,却从未提到过三卷书册,这至少表明,南宫玄乃至所有江湖人物,只知道聚鹰帮在秀水镇上藏有令牌,这些令牌所能调动的军队,足以毁灭江湖上任何一个帮派;但所有人都没见过真正的令牌是什么模样,更没想到,每一块令牌与每一股军队的对应具有惟一性,不能搞混。另外,江湖人物可能并不知道三卷书册的存在,即便知道,也没人引起重视,更不知道书册里对令牌与军队的对应关系,作了若有若无的暗示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假如是为了救喜欢的人,我可以放心地将令牌交给南宫玄。不知道对应关系,令牌在他手上只不过几块普通金子而已。几块普通的金子,换取朱玲或阿红的性命,太划算了。
    另外,万不得已之时,我将书册毁掉,那么,除非上官飞鹰复生,天下再也没人知道哪一块令牌调动哪一股军队了。这样便一劳永逸地清除了引起江湖乃至天下动荡的暗流。只不过,江湖是否从此真正太平,仍是个未知数。
    我将书册和令牌放在一边,心想,在掉下来之前,我已被上官飞鹰立为聚鹰帮的继任帮主,这些东西名正言顺地都属于我,按理说,我已经是江湖上最有权势之人了。但憋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洞窟中,简直连只老鼠都不如。
    算了,不想这些,一想免不了悲观绝望。而在这个环境中一旦绝望,不死也会发疯。
    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太过无聊,我又开始整理自己的随身之物。包裹跌下来时在洞壁上磨破了,但东西同样都在,残剑和银子,还有那个江湖传说中的神奇盒子。
    万方成亲手做的神奇铁盒子。它就在我右手边。目前秀水镇上的这场风波,都因这个小小的盒子而起。
    看着它侧面的数字和文字,我心里突然来了灵感。
    天下没人能打开的盒子,但是,我现在也许能够打开它。
    我将要揭开一桩惊人的江湖秘密。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