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奉君天上客(短篇合集) > 大小姐妹和私生子哥
    妹和哥的人渣亲爹早年和海归白富美相恋,婚后出轨初恋生下了哥,藏在外面十七年才敢接他回家。
    妹十六岁,是妈咪和外公外婆的心头宝,天生贵气的大小姐,知道自己有个异母兄长后一直炸毛,跳脚问候亲爹祖宗十八代,被禁止她讲脏话的妈咪捏住嘴巴变成了小金鱼。
    接哥回家那天妹也始终阴着脸,妈咪早早对男人失望转型事业心女强人,封心锁爱,并不为难哥,哥很有寄人篱下的自觉,被父亲塞关系转学去了妹在的国际学校。
    妹被娇惯着长大,人小小一个,脾气却大得像炸药桶,做的事不见得有多坏,就是很惹人烦。
    寒假在家里骂哥哥,见他不反驳也不吱声,一时间心头火起,扇他一巴掌反倒自己疼得脸色略微扭曲,把手背在身后,被管家迎上来安慰还色厉内荏说我才不疼啊!你快去看看他是不是掉眼泪了?
    结果等管家一走,妹就扭头泪汪汪地狂搓手掌。
    哥最初有点恨她,那种本能的嫉恨,他小时候过得很糟心,性格也有点轻微的扭曲,但他很会忍,忍得大人都发现不了他的异常。
    他忍让着妹妹,偶尔也在心里笑她,十八岁那年,他一个人孤独地过了生日,下楼去喝水,撞见沙发上看电影看得狂擦眼泪的妹。
    这一刻他忽然心口滚烫,就算再讨厌她,也不能否认她就是很可爱,哭的时候眼皮通红,泪珠悬在睫毛上,显现出一种笨拙的懵懂感。
    更可爱了……如果朝着他哭呢?哥心乱如麻,他是害羞容易上脸的人,不经意间,耳垂和颈间红了一片。
    他们在同一个班读书,妹在操场跑两千米,实在跑不动了,又不甘心就此放弃,咬牙坚持,差点撅过去。
    哥实在受不了她这副死样,拽着她的手腕一起跑,她两条腿抻得笔直,脚跟顶在地上,瓮声瓮气地说我不要你,别碰我!
    哥有点想笑,拽了拽她的手,差点把她扯得一个踉跄,遂大怒,问他是不是故意的?!哥摇头,说再慢点就赶不上晚饭了。
    终于好不容易跑完了,妹真的快撅过去了,一边大喘气一边想坐下去,被他提起来继续慢慢走,因为真的很累,妹走都走不稳,被哥半抱在怀里往前一步步地挪。
    他半抱着她,因此能够很清晰地感受到她纤细而坚硬的骨骼,像个对着坏人竖起满身尖刺的勇敢的孩子。
    真是很微妙的感觉,好像对她的讨厌也在无形中消融了一点。
    哥借着树荫的掩饰,悄悄地摸了摸她的头发,他在她张牙舞爪的骨头里察觉到了春天来临的迹象。
    妹累得想瘫成饼,才不知道哥在想什么风花雪月,走到半路就缓过来了,立刻甩开他的手,一个人小口喘着气往前走。
    哥走在后面,安静地看着她。
    家里司机请假的时候,他俩也曾坐过同一辆车上学。妹就那个坏脾气,昨天还和他因为什么事吵过一架,今天也想装不认识的,结果真的好困,打着哈欠往他肩上靠。
    哥感觉到某种小小的重量倚靠在身边,像小鹿或是小猫,这时他的恨意已经几近于无,只是愈来愈频繁地梦回十八岁的那夜。
    有时候感到痛苦,无垠的痛楚之下又是深深的窃喜,他惶恐得几欲呕吐。
    公交车拐弯的时候妹惊醒了,发现自己竟然靠在他身上睡着了,不太自在地扭过头,结果很快又靠着睡着了……就这样重复了三次。
    最后妹实在绷不住了,尴尬得无以言表,抱着书包放在膝上,俯下身趴在书包上睡。
    妹外表是傲慢大小姐,其实特别喜欢穿厚衣服在雪地里打滚,但要背着人偷偷地玩,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不端庄的一面。
    下雪了,妹伸出一根手指在雪里比划着写字,冻得手指通红,直到被哥拎着兔子兜帽的耳朵回到室内,这才龇牙咧嘴地感觉到了手冷得快要失去知觉。于是来不及骂他多管闲事,低下头半合双掌,举在唇边呼呼吹气。
    白雾慢慢地升起,模糊了她的面容,哥端来热可可,叫她来喝,妹下意识哦了一声,接过来喝了一口才反应过来,皱起小脸,放下马克杯瞪他一眼。
    哥当做没看见,微微地笑了,目视她砰砰砰上楼,举起草莓马克杯,对着杯沿她喝过的痕迹,轻轻地含了上去。
    说起来,下午四点的第三教学楼,总有飞鸟不下。持续很久很久了,有三个月吧?哥猜想它们有一条向往自由又最终回到主人身边的固定航线。
    他告诉了妹,妹这时心情正好,也愿意和他说话了,天真烂漫地说自由不好吗?为什么要回去呢?
    哥想了想,说:或许因为它们离开了主人,便无法再觅食。妹打了个哈欠说好可怜。哥蹲下来给她提好蹭得滑下来堆在脚踝的堆堆袜,声音低低的:
    它的命运一眼可见。
    说完这样文艺的话,哥做了一个梦。
    他梦到与海相接的过山车滑道,滑道很远的地方矗立着白色海盐堆砌的人像,融化的盐水淅淅沥沥地流,每一寸被日晒蒸发的盐都在不断削减。
    他注目而望,那人像的面容竟十分熟悉,它……或是她,双手合十,就这样自顾自地融化着,倾塌熔化、消减变形。仿佛引火自焚。
    他泪眼潸然,想起书上说的:不伦之爱是菟丝花、是跗骨之疽,若要剜掉,必然要将全身的血肉都切除,徒留一副苍白骨架相拥。
    他深知哪怕抛却所有、豪掷千金,也换不来一个短暂的回望,可无论怎么说,这一刻值得隽永。从此他更频繁地做梦,在梦里沿着她纤长的脊骨一路向上行走,去往她充满奥秘的心与眼,夜夜如一。
    通往你的道路里满是林立的刀丛,我走向你的每一步都像在刀尖上落力地起舞,我去求神,神告诉我爱你如同求讨赦罪,我的罪业无穷无尽,我的罪业是爱你。我们是孤独的,千万人中、万万人中,我们总是孤身一人。我们相似又相反,你因不爱任何人而孤独,我因爱你而孤独。
    痛苦是我走向你的必经之路。
    “灵魂的雪崩,乐极的吞声。
    圣经虽已焉黄,随处有我的钤印。
    切齿痛恨而,切肤痛惜才是情人。”
    妹爱看午夜狗血档,暑假时常常穿着睡裙缩在沙发上看通宵,哥每次都要借口下楼喝水把她薅上去,再把遥控器藏在自己房间。
    第二天中午妹醒来遍寻不得,想了想前因,愤然地趴在哥门前挠门,哥这时正好打开门,妹一下子没收住力道,扑进他怀里。
    哥隐晦地笑了笑,说待会带她去游乐场——妹觉得特幼稚!气哼哼地跑回房间,十分钟后换了一身新买的漂亮裙子下了楼,对着窗户欣赏自己新做的美甲。
    哥说到做到,玩得很尽兴,妹专挑园区里最贵的买,把他当成了付钱的冤大头,哥乐意,牵着她裙子后面的缎带。妹这时候其实已经不怎么讨厌他了,最多就是有点烦,人家温水煮青蛙,哥是温水煮妹,青蛙和妹都没察觉他们落入了猎人的陷阱。
    这里人太多,她一只手拿着冰淇淋,另一只手很自然地牵回去,手指与手指相缠,沿着彼此的缺口穿入,合二为一。
    她总被别的东西吸引视线,因此没能发现到他的小指不自觉地颤了颤,哥抿了抿唇,低头微笑起来,反手近乎用力地牵住,指尖紧紧扣住妹的手背。在这很短的一瞬间,他的心口竟然像有火焰燎过,汹涌不灭的火潮尖锐而丰沛,一簇一簇涌过来,由远及近,漫过头顶。
    最后一个景点是鬼屋,妹头皮发麻,她怕鬼,一个人不敢去这种地方,但她同时也有逆流而上的勇气,只要有人陪着就好。
    哥知道她的害怕,没有点破,而是默然地陪着她走完这段,他很安静,如同一缕被剪去声带的孤魂。
    吊死鬼的舌头冰凉地扫过妹的额顶,妹迟钝地要伸手去摸,哥走上前,双手盖过去,遮住她的双眼。妹看不见东西,急得跳脚,说你干什么!
    哥嫌弃地撇开悬在半空的舌头道具,捏了捏她的小圆脸,半推半拽,推着她往出口走,妹这时也慢慢品出意思了,扒拉着哥的手,非要仰头往上看,哥弯腰低头,和她额头相抵。
    妹:所以是什么
    哥笑得奇怪:你猜啊?
    妹犹豫,妹纠结,妹不敢回忆,妹闭嘴。
    妹撇嘴,扯了扯他的袖子:……下次不来了。
    哥:你害怕?
    妹:我怕你害怕!我才不怕!!
    还是同一个暑假,妹组了朋友来家里玩,提议说要玩国王游戏,哥也被叫下来凑人数。他们这群人都是小姐少爷,百无禁忌,玩的很大,一轮过后多少都做了一次国王,第二轮国王要求1号和8号嘴对嘴亲吻。
    妹翻了手里的牌,豪气万千地问谁是8号,所有人你看我我看你,解读彼此的微表情,最后纷纷倒吸一口凉气。
    他们齐刷刷看向一旁的哥……天哪!又扭头去看妹,大小姐怎么说?大小姐喝得半醉不醉,很有种发酒疯的美感,她眯着眼睛打量哥端庄美丽的脸,好熟悉,到底是谁呢?
    想不起来,于是借着酒劲凑上去端详,离得很近很近,近到嘴唇将近相触,一个太暧昧的距离。
    哥端正地坐着,垂下眼睑任她欣赏,无形地展示读作顺从的潜台词。妹在心里啊了一声,受用于他的知趣,也很喜欢他的脸,真是有点心花怒放了,她是醉卧美人膝的皇帝,娶他做皇后也不是不可啊!
    发酒疯的人毫无道理可讲,想法那是一个天马行空,妹嘴上的口红被纸巾蹭得晕开,唇线模糊不清,却依旧能品味出饱满和柔软,她嘿嘿发笑,轻轻地亲了他一口。
    国王喊了句我天,几个人丢了手里的扑克冲上来,七手八脚地想把她拉开。手刚伸出去,哥就下意识摇头制止,让妹靠着他的肩膀打盹。
    下半夜大家改变战略,凑成一圈聊起自己编的鬼故事,大堂头顶悬挂的琉璃灯特意调得黯淡,没人能看见他红得快要滴血的耳垂。
    酒醒后妹断了片,不记得昨晚的事了,只是头疼欲裂地在床上翻来覆去。哥早早煮了醒酒茶温着,端进来,妹乖乖喝茶,忽然皱眉,举起画着酸柠檬的马克杯表达不满:拿错了!
    哥接过来一看,确实是他的杯子,脸上却没什么惊讶的表情。他就是故意拿错的。
    哥试图委婉,但最终还是:你的杯子碎了。
    妹睁大眼睛,有一种天崩地裂的震惊:啊?
    哥认错:昨天……抱歉,我应该制止他们的。
    妹:……
    恋旧的妹:(啜泣)
    哥心道果然,摸了摸她的脑袋,扭头下了楼。
    妹擦着眼泪跟上来,准备去买新的,那是妈咪小时候送给她的,对她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 哥拽了拽她睡衣的恐龙尾巴,将棉花尾巴绕在掌心里,妹走不动路了,正难过呢,坏脾气又上来了,破罐子破摔地迁怒,鼻音很重地叫着他的名字。
    哥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件东西,摆在她的面前,那是一只新的草莓马克杯。
    顺路就买了,送你。他说。
    妹挠了挠头:你顺什么路要顺半个市区啊?
    哥:。
    哥抿直了嘴角:你要还是不要?
    要要要!
    妹冲上来快乐地抱住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