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纨绔小少爷人设崩了 > 第142章
    “余瑜,你这是演哪出?”章时南低头贴耳,尽量不让林驰野听见。
    “演情侣,先把他赶走!”
    章时南会意,托住了余瑜的屁股。
    林驰野见余瑜抱住章时南的那一刻就在忍了,现在终于忍不了了。
    但章时南在林驰野爆发前先发制人:“林同学,你也看到了,小瑜他不欢迎你,我要是你就识相的把钥匙放下就走,别扰了他人的好事。”
    “什么好事,不能让我也参与么?”林驰野靠着章时南坐下,并暗暗的用身体的力量挤着章时南,想着把章时南身上的余瑜先弄下去。
    “我们这里不兴三人行,林同学你还是放弃吧,脚踏两条船可不好。”
    “什么脚踏两条船,你别污蔑我!我心里只有余哥一个!”
    “呸!渣男,快走!我不想见到你!”
    余瑜推了一把林驰野,林驰野顺势往前倾倒,一脑袋磕在了茶几上。
    “duang~”的一声,茶几上的杯子都抖了抖。
    林驰野揉了揉额头:“余哥,好疼呀。”
    “我…我可没用力啊。”
    余瑜下意识伸手想撩起林驰野额前的刘海看个清楚,但指尖在碰到林驰野发梢的时候缩了回来。
    林驰野捕捉到了余瑜眼里的关心,他眼疾手快的抓起余瑜的手腕,将他的手按在了额头上,同时也趁机将余瑜从章时南身上拽了下来。
    “余哥,帮我揉揉吧。”
    “你自己揉!”
    余瑜话虽如此,手却不自觉的动了起来,林驰野磕的地方没有流血,只是鼓起了一个小包。
    到底是自己推了人家,余瑜无奈拿出祛瘀喷雾给林驰野上药。
    “你说你干嘛来了?就算被推也是活该!”余瑜嘴硬的掩饰着自己的关心。
    “我因为申辩会上的行为,学校正在研究要不要开除我呢,现在他们不让我住宿舍了,我没地方去了。”林驰野可怜兮兮的望着余瑜,一副渴望收留的表情。
    余瑜避开他的这种眼神:“你…你没地方去跟我有什么关系!”
    “是没关系,但余哥能不能看在以前的份上让我住一段时间?就一个月。”林驰野死皮赖脸不肯放弃。
    虽然他的退学处分被撤销了,但他已经决定去国外读书了,一个月后就走,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就见不到林驰野了?彻底的一刀两断了?
    “行…吧…那就一个月,一个月之后,你爱去哪里去哪,别再来烦我了。”
    余瑜仿若一个瘾君子,明知道继续跟一个有女朋友的人纠缠不对,可就是控制不住,甚至选择性的忽视了符歆的存在,不断的自我强调,这是最后一个月了,是林驰野贴上来的,与他无关。
    “对了。”为避免麻烦,余瑜还是补充了一句:“你住进来可以,但不要带无关的人回来。”
    林驰野刚想问什么无关的人,一旁的章时南打乱了他的思路。
    “余瑜!你怎么就答应了?他说学校不给他住的地方你也信?”
    “这跟你有什么关系,这是余哥的房子,余哥想让谁住让谁住。”
    “可是!我现在是…是余瑜的男朋友!余瑜同意了,我还没有同意!”
    章时南实在不能忍受余瑜又被这个花言巧语的渣男骗了去,只能亲自上阵了。
    林驰野眸光一沉:“余哥,他真的是你的男朋友吗?”
    余瑜为了不露馅,硬着头皮答道:“啊…是啊…所以,你还要住在这里吗?”
    “住,为什么不住,他是余哥的男朋友,我是余哥包/养的男人,这不冲突吧?”林驰野厚颜无耻的揽住余瑜,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。
    “什么包/养?那份合同不是作废了么?”
    林驰野早有准备的拿出当初那份包/养合同:“余哥,当时你可在条款中写了,乙方可以向甲方提3个条件的,现在你再看看这份合同上我添的条件?”
    余瑜接过合同,念出了林驰野添的条件:“甲方终止包/养合同需要经乙方的同意,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。”
    “所以…你这是?”余瑜不解。
    “因为我没同意余哥终止,所以我还是余哥包/养的男人,余哥还是要对我负责的。”
    章时南不屑的说道:“你们这种过家家的合同,法律上就不承认,林驰野你就绝了你的小心思吧。”
    “没关系,只要余哥承认就行,余哥,这合同可是你拟的,我这人当初可是你挑的……”林驰野将目光转向余瑜,默默的施压。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我承认!但是,即便你说这合同有效,我也最后只包/养你这个月了,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,你添再多的条件也没用!”
    余瑜把合同折了起来揣进了兜里,随后抱出一套卧具扔在了次卧:“这个月你就睡这里。”
    “那他睡哪?睡沙发?”
    林驰野指着章时南,章时南也一脸懵,这次卧不是他睡的么?
    余瑜尴尬了,他把章时南现在跟他住的这件事给忘了,他瞟了几眼章时南求救,这次章时南会错了意。
    “我睡哪?我现在是余瑜的男…男朋友,当然跟他一块睡啊。”
    余瑜一急,脱口而出:“不是!哥,我不是要你说这个!”
    林驰野听到余瑜否认,喜上眉梢的要把卧具搬回余瑜的床上,这时兜里的手机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