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撒谎精 > 第76章
    接下来的时间里,徐怀砚觉得自己简直是受尽折磨,吞了数不清多少口的自己和谢疏的洗澡水,可惜成效并不显著,硬是连最简单的憋气下水都没学会。
    主要他一被水淹没了鼻子和耳朵,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,憋不过三秒钟就要赶紧起来。
    谢老师对此并没有要责怪他的意思,反而表现得耐心得过了头,好像徐怀砚这个笨学生不管学多久练多久,他也等得陪得。这么任劳任怨,反而把徐怀砚搞得很不好意思。
    “没事。”谢疏反过来安慰他:“反正这个时间也没事,而且我已经答应了你,就得对你负责,你别顾虑太多。”
    把徐小白兔唬得一愣一愣的。
    要是祝肆在,肯定要大骂这个不要脸的禽兽,打着教人游泳的旗号正大光明对人上下其手各种揩油不说,还要装作一脸无辜无私奉献的样子,简直缺少社会的毒打。
    两个半小时后,徐怀砚像条死鱼一样摊在泳池边爬不起来。
    “我好累,明天起来肯定手痛脚酸,准备好帮我请假吧我明天不起床了。”
    谢疏把浴巾扔给他:“不会,明早就好了,去冲个澡,我们回去了。”
    徐怀砚慢慢吞吞爬起来往浴室走去。
    他洗澡一向飞快,收拾好出来的时候谢疏还在里面。想玩会儿游戏等他,刚掏出手机,正好看见兰乐一个电话打过来,就顺手接了。
    “干嘛?说了我有事儿,去不了。”
    对面还没说话,就先送了他一个响亮的酒嗝,隔着电话徐怀砚都觉得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酒味。
    “小徐啊,有空......嗝!就来接一下我呗.......我貌似喝得有点多,眼睛都花了,要死......这啥玩意儿啊,怎么还会往人脚底下钻,我都站不稳了......”
    看来是真的喝多了。
    兰乐跟徐怀砚不一样,甚至可以说正好相反,不但是宿醉之后可以记得喝醉时的全部,而且在醉酒过程中也可以从头到尾的保持意识在线,就算不大清醒,也比很多醉了就六亲不认的人好很多,比如现在,在所有人都醉得一塌糊涂时,他还能翻出手机准确地拨通徐怀砚的电话让人来接他。
    “跟你一起去的那些人呢?”徐怀砚问他。
    “他们啊......”兰乐回头看了一眼:“菜的一笔,全趴了,我可不想嗝——跟他们在臭烘烘的包间过一夜,你那啥......嗯......赶紧来接我哦,等你——biu ~”
    biu个屁。
    徐怀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:“地址发给我,我现在过来。”
    “哦,那你快点,我好想吐啊......”
    “你先去吐行吗?别一会儿发疯吐我身上,那我就要揍你了。”
    徐怀砚挂掉电话走到浴室门口大声喊谢疏:“谢老板,我儿子喝醉了我赶着去接他,就不等你了啊,在我回来之前你想吃什么都可以发消息给我,走了。”
    谢疏眉头一皱:“你一个人去?等我一下,我跟你一起。”
    可惜徐怀砚早跑了,等他穿好衣服出来,游泳馆里空空荡荡就剩下他一个人。
    兰乐发来的地址里q大有点远,打车去也要半个多小时。这个点冷风呼啦啦吹得厉害,拂在脸上跟刀刮一样不舒服,眼睛都要冻得睁不开。
    徐怀砚还穿着白天的衣服,薄薄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外套,冷风从领口袖口衣摆下面钻进去冻得人手脚冰凉,喷嚏一个比一大。
    今年的冬天来得好早啊。
    徐怀砚走到学校大门口时打了第四个喷嚏,脚步缓下来,犹豫着要不要回头去换件衣服,背后一阵灯光晃过来,徐怀砚外旁边躲了些,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过来,在他身边不远处停下。
    驾驶座车窗口,李简繁伸出一个脑袋来,还抬手跟他打招呼:“怀砚,晚上好啊。”
    徐怀砚不喜欢徐怀安,但是对这个徐怀安的好朋友印象还不错,不讨厌也不喜欢,考虑到对方现在还是他的老师,就象征性地回了他一句晚上好。
    “要去哪,需不需要送你一程?”
    李简繁还挺喜欢这小孩。
    徐怀砚下意识就想拒绝他,可是回头看看黑漆漆的校门口,除了进出学校的车辆就没看见别的车,更别说出租车,也不知道要等多久。
    想了想,他决定向现实暂时低个头,老老实实道:“兰乐喝多了,我要去接他,在北三街那边。”
    “兰乐?”李简繁有些意外:“他一个人?”
    “有别人,不过都醉得爬不起来了,我就去接他一个,别人不管。”
    李简繁指尖轻轻在窗上点了点,不知道在想什么,很快又重新抬头对他道:“我记得你们明天早上有课是吧?这样,我正好顺路,你把地址给我,我去接他,然后送他回去就行。”
    徐怀砚挑眉,有点意外这人出乎意料的乐于助人:“醉鬼可是很难交流的,你确定?”
    他倒是不担心李简繁会对兰乐做什么,毕竟他也认识她挺多年了,再说兰乐早说了李简繁跟他父亲交情颇深,还曾经托了李简繁要好好照顾他。
    “没关系,照顾醉鬼,我还算有经验。”李简繁看他两手空空的,笑了笑:“你最近住校,应该没办法开车吧,打车过去不方便,接到他再换车更不方便,我过去正好,省你一大半的事。”
    这话确实在理。